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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3-01 11:22:08  管理员

关于转发校保卫处关于后山防火的通知

各单位:

根据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》,自3月1日至6月中旬为高火险期,防火形势严峻,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,保障学校和师生财产及生命安全,现将做好后山农场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防火重要时期,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学校后山农场

二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。学校后山有实验实习基地的学院、部门及施工单位的,要向本单位师生员工大力宣传《森林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及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,提高防火意识,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技能;在发生初起火灾时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。

三、在防火期内严禁下列行为:

(一)禁止携带火种、火源进入后山农场。

(二)禁止在农场和实验大棚内烧纸、焚烧垃圾、焚烧枯枝败叶、烧荒、烧秸秆、燃放孔明灯、烟花爆竹和使用明火等。

(三)禁止在农场内吸烟、丢弃烟头。

(四)禁止在农场内生火烘烤食物、野炊、点火取暖等。

(五)禁止农场内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焊接、切割等行为。

(六)禁止在农场内从事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各类行为。

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:

保卫处电话:65227675 火警电话119

云南农业大学保卫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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